原标题:父女“30小时不下网约车”被拘:维权也不能任性
近日,浙江杭州两名乘客与网约车司机发生争执,坚决不下车行为持续超30小时,引发关注。5月20日,该事件以警方通报乘客父女被“行政拘留7日”而告一段落。网约车司机王女士表示,警方多日的调查,还给了她一份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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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起匪夷所思且令人无语的纠纷:仅仅因为上车地点出现偏差,父女两个成年人就在网约车里耗了30个小时。据媒体报道,其间甚至有人尿在了车里。最终,父女两人不仅没有等到他们想要的“说法”,反而等来了一纸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现实生活中,网约车上车地点出现偏差很常见,乘客当然有要求按照定位地址上车的权利,但凡事也不应一概而论。据媒体报道,平台方面核实的情况是,此次事件中,乘客定位的地址在主路上,无法停车,网约车司机因此与乘客约定在20米外的辅路上等待。这样的解决方案本身并没有问题,但两名乘客一上车就大喊大叫,还要求司机赔偿10倍违约金。
为避免事态扩大,网约车司机王女士提出,请两名乘客下车,自己退还相关费用。至此,此次事件依然是简单的消费纠纷:既然一言不合,不如一拍两散、一别两宽。退一步说,如果乘客确实对网约车司机的服务不满意,完全可以向平台投诉。然而,父女两人却剑走偏锋,待在车里不肯出来,对民警的劝解也不理不睬。
警方通报显示,余杭公安分局仓前派出所于事发当天就出警开展调解,但无功而返,网约车司机随后驾车返回居住小区,两名乘客拒不下车。第二天早上,网约车司机见乘客还在车上,于是再次报警求助,西湖分局留下派出所出警处置,乘客依然不为所动,直至当天22时许被民警传唤至留下派出所。
正所谓“再一再二,不能再三再四”,自视“有理”的两名乘客最终落得如此下场,令人感觉可气、可恨又可笑——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?
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于这对任性的父女来说,被拘留只是为自己行为埋单的一个开始。根据民法典,权利人有权要求其返还原物、排除妨害,并赔偿其所造成的车辆运营损失。换句话说,父女两人坚持的所谓“10倍违约金”空口无凭,赔偿网约车司机的实际损失却是于法有据。
实际上,此次事件的最大的价值,并不在于如何追究任性父女的责任,而在于旗帜鲜明地释放出一种信号——遇事要冷静,维权要正当,绝不是谁闹谁有理。
此次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,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,此类事件普遍存在:明明是微不足道的小事,自认为有理的一方不依不饶无限扩大事态,甚至不惜以“自残”的方式发动“报复式”维权。在那些行为偏僻性格乖张的人眼里,自己的利益高于一切,为了莫须有的冒犯,就可以视公序良俗与他人权益如无物,甚至将警方的好言相劝当作“耳旁风”。
遇到这样的人和事,难道就只能“自认倒霉”吗?警方处置给出了一个相反的答案。实际上,警方调解也是一种执法方式,放弃依法维权、无视好言相劝,一门心思将事情“搞大”,终不免自食其果。经此一役,希望当事父女能吸取足够的教训,这对于其他人也是一种有价值的提醒——有话好好说,维权也不能任性。(赵志疆)